台灣的外籍配偶越來越多,第二代的教育也成為重要的問題,一位嫁到台北縣金瓜石的越南籍新娘,一句中文都不會講,但為教育小孩,每天都和小學生一起上課學中文,也會帶領班上的同學們一起玩遊戲,融入台灣社會。
穿著紅色外套蹲在中間的黃姓婦人和小朋友玩的不亦樂乎,別以為她是位老師,她可是遠嫁來台灣的越南籍新娘。
越南籍媽媽唸一句,小朋友也跟著唸一句,外籍媽媽就像是班上的小老師,帶著小朋友們朗誦課文。這位名叫黃氏錦鸞的越南新娘今年31歲,5年多前嫁到台灣,一句中文都不會說,但為了和小孩溝通,一年前開始到瑞芳瓜山國小上課,和小朋友一起學國語。
每天早上跟學生一起上課,下午就當起義工,協助學校維護環境,自從黃氏錦鑾踏入校園開始,每天都過的相當充實。不論再辛苦,遇到再多學習上的困難,這位勇敢的外籍媽媽從來不喊苦;對她而言,能融入台灣社會,用一口流利的中文來教育小孩,就是她最大的心願。
2007年2月1日 星期四
<弱勢優先>積極融入台灣社會 越南新娘小學陪讀、當義工-記者:記者呂國寶、彭詩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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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 意見:
【國語魯語引子夏語】
女有五不取(取即嫁也)
逆家子不取,亂家子不取,世有刑人不取,世有惡疾不取,喪婦長子不取。
逆家子者,為其逆性也,
亂家子者,為實亂人倫也,
世有刑人者,為其棄於人也,
世有惡疾者,為其棄於天也,
喪婦長子者,為其無所受命也(妻死而所遺子女,年歲已長,缺乏教養)。
莊子齊物論
"古之人,其知有所至矣。惡乎至?有以為未始有物者,至矣,盡矣,不可以加矣!(類似 大霹靂 電漿宇宙論 )
其次以為有物矣,而未始有封也。( 類似質能不滅定律 質能循環 )
其次以為有封焉,而未始有是非也。!(類似物質循環食物鍊循環 生態轉變 生物演化 )
是非之彰也,道之所以虧也。( 類似 政治 國家 法律 ) 道之所以虧,愛之所以成。( 人倫親情 愛情 ) "
孔子得意門徒的子夏先生 ,至今在孔廟受香火祭祀的子夏先生 ,人稱西河孔子的子夏先生 ,
嫁女兒的時候 ,也是道義放兩旁, 利字擺中間 ,還順便丟一個罪名給老天爺 .
"世有惡疾者",真的是"棄於天"嗎?
恐怕還是"棄於人"吧! 而且不是別人 ,正是衣冠楚楚 制禮作樂 , 滿嘴仁義 昭昭乎若揭日月而行的儒家,
這不正是千百年來的謬論嗎?
莊子 在宥第十一
"何謂道?有天道,有人道。無為而尊者,天道也;有為而累者,人道也。主者,天道也;臣者,人道也。天道之與人道也,相去遠矣,不可不察也。"
莊子 人間世
" 支離疏者,頤隱於臍,肩高於頂,會撮指天,五管在上,兩髀為脅。挫鍼治繲,足以餬口﹔鼓莢播精,足以食十人。上徵武士,則支離攘臂而游於其間﹔上有大役,則支離以有常疾不受功﹔上與病者粟,則受之三鍾與十束薪。夫支離者其形者,猶足以養其身,終其天年,又況支離其德者乎! "
老子道德經"五 十 一 章
道生 之 , 德 畜 之 , 物 形 之 , 勢 成 之 . 是 以 万 物 莫 不 尊 道 而 貴 德 . 道 之 尊 , 德 之 貴 , 夫莫 之 命 而 常 自 然 . 故 道 生 之 , 德 畜 之 , 長 之 育 之 , 成 之 熟 之 , 養 之 覆 之 . 生 而 不 有, 為 而 不 恃 , 長 而 不 宰 , 是 謂 玄 德 . "
道家對死生禍福殘疾 看得比較通達 ,
儒家觀點, 缺乏高深思考, 常常作"順於人(人欲 皇帝) 逆於天(自然天理 百姓)"的謬論, 境界不高.
"精神疾病 是人類頭腦發展出語言及想像力的代價"
精神疾病, 語言及想像力, 這三者是有密切關係的 ,
精神疾病 可說是一種 "演化造成的共業" ,"未始有是非也".
就像形形色色的狗 ,有形形色色的遺傳疾病 ,
硬體錯誤 ,造成軟體錯誤 ; 軟體錯誤, 也造成硬體錯誤;
如何解決 精神疾病社會問題 ,有待人類大智慧 ,
藥物不是萬能 ,只能希望每個國家社會 ,給他可憐的國民應允一片許諾之地.
"儒教沙文主義" 不究事理,歧視弱勢, 罄竹難書.
「愛與信任」道德正義加油!加油!加油!
先知‧君父‧纏足---
余國藩著,李奭學(譯):〈先知‧君父‧纏足──狄百瑞著
《儒家的問題》商榷〉,《中國時報》,1993年5月20-21日,
第39版(人間副刊)。
隨著類推的問題而來的,是我對《儒家的問題》的最後一個困惑,事涉儒門傳統的女性觀。狄百瑞痛恨非理性的爭辯,孜孜為孔門理想辯護,但是他致力於此之際,卻也做過一點非理性的推斷,下面全錄一段例證:
有人認為儒家褊狹、殘忍而又以男性箝制一切,纏足便常見引為此說的主要像徵。就此而言,史實不足為訓。纏足起源於唐代,其時儒門思想陷入谷底,佛法大盛。 不過這點非關緊要。纏足和其他思想如佛教或孔教的聯繫也不是重點所在,就好像在西方國家也不必強調鯨骨緊身搭或高跟鞋和基督教的關係。如果纏足和……“本書”主題有關,那麼只能就其絕非低層社會之表徵一點而論。 纏足乃上層社會高級風尚的表現。社會對“貴婦”有所期待,希望她們能接受並“趕上”時潮,纏足乃如此這般為她們提供高標準的犧牲與自律的衡量尺度。(頁104)
這一段話真是聳人聽聞,是大把地曲解“史實”。 非特如此,這段話還是巧辯,目的在批准一種人神共棄的文化陋習。纏足或許於唐代蔚為風尚,但其散佈到社會低層,無疑遲至宋及晚明。不過,就算我們同意狄百瑞之見,以為“纏足乃上層社會高級風尚”,而且也承認這種習俗可顯示女性“犧牲”與“自律”的一面,我們仍然要反問狄百瑞:到底是誰立下這套標準和風尚? 是誰制定如此“高標準”的社會理想,要女性遵行?
面對其他形式的社會迫害之際,女性主義者問過類似問題,非女性主義的學者也不落人後。 至於說纏足興起之際,儒家式微,佛門暢旺,頗有開罪之嫌,不啻強說美洲早期的基督徒可以不必為蓄奴之風負責,因為猶太教或十八世紀此地各種宗教也都沒有譴責過蓄奴惡俗。
雖然如此,我承認上述爭論不會有實質結果,因為孔門傳統和女性之間的關係問題重重,顯非追問儒家是否提倡纏足即可解決。問題的核心涉及女性觀的形成與女性的定義,而所謂“史實”云云,不能外於古籍所載者。各方同行就此所作的研究已汗牛充棟,中國社會習俗史上的類似問題亦早經澄清,我不用贅言重述。一言以蔽之,儒家所刻畫的婦女形象實在稱不上“迷人”。據稱孔子如此說過:“唯女子與小人為難養也”(《論語·陽貨第十七》);早期注家訓此語中之“女子”為“妾”,實乃“畫餅充飢”之解。孔子又說:“女子者,順男子之教而長其理者也”。 (《孔子家語·本命解》)從這些話到《白虎通》卷九所下一韻雙關的定義“婦者服也”,在在可以看出儒家在女訓、婦禮與婦學上所強調者乃控製女人之道,一切教育之內容亦為如何灌輸信仰與如何使之順從等。
。在政治上,儒家否定女人生來即有其文化價值與意義,屢思破解之門徑,而畢集“狠”與“妙”的一招可見於所提倡的文學批評方法之一端,即《毛詩》序所用的寓言解經法。千載以還,清儒章學誠還不忘重加肯定,於其《婦學》指出:“古人思君懷友,多托男女殷情”。(《文史通義》卷五)我們若以此成見看待人類情感,規範其表現,則文學批評恐怕會流入隘境,失於鄙俗。
此乃不辯自明之理,蓋此等詮釋必矮化兒女情,使之不具刻畫與詠頌的價值。
更有甚者,我們可能還會因此疏於注意:這樣做會模糊我們對政治的認識。我再重申一次:儒家的類比不當。在絕大多數的事例中,君臣皆為嚴格的社會關係;不管其受制於後者的程度如何,君臣都不應以生物現象附會。
兩性相悅有其密度,常常連一粒細砂都不容。這種感情倘能輕易以君臣關係比對,互通有無,那我們生而為人豈不便宜得太可悲了!
一九五六年,我買棹來美上大學。我忘不了當時家祖母淚流滿面對她的長孫說道:“好好用功讀書,但是不要弄壞身體。”她又說:“不要放棄受教育的機會,不要放棄我少女時代不讓我有的機會。”這些話滿腹辛酸,我知道不稍談個人家庭背景,各位很難體會全部。祖母告訴我們,她十一歲開始纏足。經過三天的折磨,如嚴刑峻罰,苦痛不曾或離,她不得已乃乞憐曾祖父,準她免此“義務”,否則生不如死!曾祖父學而優則仕,在廣州頗孚人望,到底愛女心切,馬上收回成命。然而數月後,家祖母請求隨塾師續學,曾祖父卻嚴辭拒絕,謂女孩兒家不可拋頭露面,何況已豁免她再受纏足之苦,實不該得寸進尺,央人二度寬宏大量。那一年是一九○一年,要待十年之後,家祖母有切膚痛感“褊狹”且“殘忍”的“選擇”才被廢除——至少官方政策如此。儘管這樣,對她老人家來講,國民革命還是遲到了十年!
不容否認,儒家對中國文化有過非凡貢獻。 但歷史雖可承認這一點,卻不能默認或稱許過去種種,毫無保留。因此,如果可以批判態度回顧傳統,我覺得在二十世紀末的今天,儒家的問題在其某些思想已經落伍,難以重振或複興,更甭談適應得了二十一世紀。
本文為美國芝加哥大學余國藩教授之英文講演稿,由李爽學先生中譯。中譯文在本刊發表時,作者曾有補充。
余國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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