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7年5月5日 星期六

林濁水的「臭屁話」作者:張譽曦

日前林濁水又在報紙為文批判游錫堃與謝長廷,其文提及所謂「民意」兩個字,在此,我就直接以現今坊間真正「民意」對他(們)的評語做為文題。其實不論是在婚、喪場所,或咖啡館、抑或路邊小吃攤上,都可不經意地聽到如下的對白:伊不是「新潮流」的人,我們不是支持「新潮流派系」的,那些人攏是「又擱的ㄟ放臭屁啦」。然而這些露骨流泄的「民意」對話,為什麼「新潮流系成員」都充耳未聞?頗令人納悶的奇怪。但仔細分析不難窺知其本質上的一些基因,也就是心態上存有著「知識的傲慢」(其間亦存有『權勢的傲慢』),說得具體就是「中國人式」的「優越感」。否則「民意」一直在質疑當初你(們)是那麼不負責任的辭去立委一職,既然辭得自以為瀟灑,那為什麼現在又要回頭去爭區域或不分區,你(們)又曾說清楚講明白了嗎?當初又曾徵詢選民的同意了嗎?現今又讓支持者信服了嗎?其實坊間處處可聽聞到「民意」已悄悄在醞釀,如果民進黨沒有妥善處裡因「新潮流系成員」所凸顯的嚴重問題,那麼支持者會給民進黨一次很嚴重的教訓:不會是「含淚投票」,而是根本就「投不下去」。

文章談到,「台獨」之所以成為現今社會的主流意識,說得好像全都是貴黨的功勞;在深層地探究,言下之意似乎因為有幸有了你這麼一位「台獨理論大師」的論述,所以台灣人民才有了「台灣意識」。告訴你,錯了;沒有人一覺睡醒是突然有了「台灣意識」的,其實它一直蘊藏在台灣人民的內心底蘊,只是長年身處國民黨的獨裁、專制、威權統治下,人民恐懼得不能自由表白而已。當年貴黨的台獨黨綱之所以通過,主要在於察覺到「民意」之「表態」時機已然成熟,足以讓台灣人民認同所致。就如同海面須先有波浪,才能有激起浪花一般,不要倒果為因,自以為是你(們)在「發揮領導民意」;若從另一個角度而言,民進黨或你(們)不過像是被擠露出頭的那一點牙膏而已。較客觀地說法,應該是「海波浪」及其「浪花」皆是相輔相成的美景才對,不要誇大攬功了自己。

再則,請問我們現行的「憲法全名」叫什麼?又依據「現行的憲法」之字義去解釋「中國大陸」是外國嗎? — 是或不是?如果謝長廷因為凸顯出「中華民國憲法」之「憲法一中」的困境與不當,就詰責他迷失在「憲法一中的架構」中,既然他人不能提「憲法一中」,而自己才能說:「兩國」才是「現實」,「憲法一中」根本是在國際環境下很不得已的「虛擬」。又既然民進黨早已是執政黨,何不乾脆就「務實」地直接宣佈「台灣國」是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,那不也就不用去碰觸到它,也不必委曲地去接受什麼「虛擬」的?為什麼在如此重要的議題上,又不去「發揮領導民意」之作為?還「建議」人家要「多多體諒憲法不得不有的『虛擬一中』的可憐國家處境」。(其實就是知道有這般處境與困境,才須要去凸顯、去面對、去討論、去共識。)

在文末,他對謝長廷與游錫堃兩人提有「建議」;同樣地,在本文之最後我也提出對林濁水的「建議」,那是我家83歲的阿嬷用以告誡子孫們的一句日本格言:能ある鷹は爪隱す(其意為,有能力、智慧的鷹,其爪總是隱藏不露的;要內斂、要謙容)。如果把「有智慧」的,也等同是「奸巧」,那麼當然也搞不清楚:什麼是「是、非」,又什麼是「對、錯」。

(本文以刊載於2007年4月30日東森新聞論壇版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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